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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营改增”一年 整体减税200亿
2013-2-28
摘要:

上海市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一年,试点纳税人全年减负面已超过90%,税收增加户数呈逐月下降态势,全年整体减少税收200亿元左右。

   上海市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一年,试点纳税人全年减负面已超过90%,税收增加户数呈逐月下降态势,全年整体减少税收200亿元左右。

   2月26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胡兰芳在题为“回眸一年营改增专题访谈”的在线访谈活动中,透露了上述数据。

   所谓营改增,全称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被视作结构性减税重头戏。2012年1月,营改增率先在上海启动改革试点,之后采取“雁阵”扩围方式,于2012年8月1日起至当年底陆续将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省市和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纳入试点。

   胡兰芳昨日透露,下一步,上海将为扩大行业试点工作做好准备。同时,注重提升与全国营改增扩大的联动效应。

   “减税统计口径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11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江苏南京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当时会上传出的信息是,上海市当年1至10月便已减收225亿元。

   对于2012年全年200亿元左右和前10个月225亿元的差别,上海市国税局相关人士昨日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数字不统一,主要是因为统计口径问题,可能一些项目的税收有的部门统计了,而有的并没有统计。

   中国企业财税管理研究院院长谢学焘昨日告诉早报记者,税收征管本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现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方法,出现差别也正常。

   此前的2月18日,人民日报曾援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称,从12个“营改增”试点省市的纳税申报情况看,目前共有102.8万户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2012年,营改增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

   对这一数据,上海市国税局相关人士称,直接减税426.3亿元的统计数据和上海市的统计口径也可能不一样。

   “部分企业税负增加”

   而对于具体减税数额,谢学焘说,“减税多少是一个可以参照的数字,而不是可以相信的数字。减税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是比较确定的,因为它本来缴纳的税收是营业收入乘以5%的税率,现在税率降低到3%了,这个统计会比较准确。但是对一般纳税人来说,有进项有销项,能抵扣的减少,不能抵扣的还会增加,总体怎么样,就比较难计算了,容易出问题。”

   按规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个人和企业都被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相比原来3%至5%的营业税税率,增值税率为3%。

   胡兰芳昨天表示,截至2012年底,上海全市有15.9万户企业经确认后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小规模纳税人10.3万户,占64.8%。从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看,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明显减少,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应征收率调整减少税收近40.0%。

   胡兰芳同时坦承,“但不排除有部分试点一般纳税人因成本构成、发展阶段、行业特点以及对营改增政策的适应程度等原因出现税负增加现象。”

   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存在营业税的国家,并对货物和劳务交易同时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增值税的主要特点是以销项税减去进项税,让纳税人只为产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而营业税则通常按照营业收入总额和适用税率直接征税,不能减除进项税额。“营改增”的减税原理,在于取消了重复征税,并将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打通,实现了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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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改增今年扩围方向

   谈及推进“营改增”试点,胡兰芳昨日说,将规范、完善具体操作,为扩大行业试点工作做好准备。同时,注重提升与全国营改增扩大的联动效应。

   综合各方信息看,营改增“雁阵”扩围后,未来试点将向中西部延伸。河北、河南、山东、青岛、江西、湖南、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已正式上报请示,要求2013年尽快加入试点。

   根据改革方案,营改增力争“十二五”期间推广到全国。人民日报称,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抓紧完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下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的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推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邮电通信业等行业在全国开展试点。

   某专业财经媒体此前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2013年,营改增试点可能会增加邮电通信业、快递业、铁路运输等行业,实施税率初步定为11%。之前呼声最高的建筑安装业此次则并没有纳入营改增新增扩围的行业。

   这次,上海能否再次抢占先机?对此,上海市国税总局相关人士称,“我们一直在做相关行业的调研工作,目前能否先行还得看上级通知,一旦有了精神,我们会继续做深入调研和准备工作。”

   而谢学焘则告诉早报记者,预计今年全国“两会”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可能会调整,“营改增”扩围工作可能要等新领导到任后才能确定。

   普华永道在此前发给早报记者的一份报告中则称,“预计营改增试点的地域扩围和行业扩围可能将在2013年下半年进行。”     “国地税合并暂无可能”

   “营改增”带来的税制变化已经开始发酵,最近有传言称地税与国税人员的分流合并工作将于今年全国“两会”后启动。

   据人民网2月19日报道,从国税总局相关人士处得知,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已开展关于国地税合并的相关调研工作,并表示国地税合并的可能性很大。另有某直辖市分管税务的负责人向人民网表示,“‘营改增’试点期间暂时都不会动。起码过一年再来谈(合并)这个事。”

   “就我了解的情况,目前并没有实质动作。并且,我认为国税地税合一在5年内发生的概率几乎为零。”谢学焘说。

   谢学焘告诉早报记者,虽然现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了,前者属于地税,后者属于国税,但对地税局的工作量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按照国家‘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今后我国要稳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而这些工作会越来越复杂,所以地税局的作用还很大。另外,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发展,地方将建立适合自己产业发展的税制,省一级可能会增加新税种,这样一来地税局的工作还会增加。”谢学焘说。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由物流搜索网编辑整理,不代表物流搜索网立场。如需转载此文,请注明出处和本文链接。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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