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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有几项特殊要求
2011-2-17
摘要:

近日,祝某驾驶一辆江铃厢式小货车行驶至黄衢南高速公路江山出口处,对收费员称车上拉载的金针菇享受国家“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并出示“鲜活农产品检疫合格证”,要求给予免费放行待遇。  

    工作人员依照“绿色通道”相关程序,检查了车载货物,发现车上装的金针菇列于“鲜活农产品产品目录”,但装载容积只占了车厢10%的空间比例,远远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免费标准。见此情景,工作人员拿出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政策文件,如实告知祝某这种情况无法享受免费政策。经工作人员耐心做工作,祝某在认真阅读了相关政策条文后,及时纠正了自己的认识错误,主动缴纳了高速通行费。  

    黄衢南高速公路江山出口收费处的工作人员说,类似这样的情况很常见。  

    在此,高速公路工作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收费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鲜活农产品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有特殊要求:装载运输的鲜活农产品不仅要符合“鲜活农产品产品目录”范围,而且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另外,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暂定总装载质量20%以内)、超限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暂定超限5%以内)的鲜活农产品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由物流搜索网编辑整理,不代表物流搜索网立场。如需转载此文,请注明出处和本文链接。来源:黄衢南高速衢南管理处江山中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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