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求所有船舶到岛外船坞去,再派专人过去检验。”
“附加检验中,对于船体焊缝无损探伤如何记录?”
“我们去现场,首先认定操作人员资格,然后要求重新拍X光片进行探伤。”
1月24日,在全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联合验收现场,全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联合验收工作组的专家们仔细对照船舶档案和验收抽查项目表,不断把问题抛给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相关负责人。在他们身旁,摆着14本被纳入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范围的船舶档案。来自交通部海事局的联合验收工作组成员特地将抽查的船舶确定为从外地转到海南的船舶。
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副总经理韩东进向联合验收工作组汇报了他们两年来专项治理低质量船舶的情况。截至2006年11月21日,14艘重点治理运输船舶全部通过了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的附加检验,完成率达100%,这些船舶在各地海事部门的安全检查中全部合格,无一滞留。
在海南省交通厅、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琼海市一家玻璃钢渔船建造厂,联合验收工作组成员聚精会神地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查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档案和渔船厂生产情况,并指出一些部门专项治理不到位的地方并要求其整改。
检查结束后,联合验收工作组五位成员一致认为,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两年来,成效显著,造船质量全面提高。通过专项治理,逐步理顺了船舶造与检的关系,确保了船东、船厂、船检等各方责任到位和行政部门建立长效机制,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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